【聯合報╱函媽(台東市)】
2011.02.10 03:06 am
兒子到台北念大學後,我每個月給他固定的生活費,讓他從郵局的帳戶提領。
當他開始自己支付每一筆花費時,變得錙銖必較起來了。我常常在電話中聽到他驚呼:「哇,怎麼拖鞋要這麼多錢!滷肉飯小小一碗也要三十元,好貴喲!」標準的吃米不知米價。
有一天,他告訴我:「媽媽,我吃豆芽菜了。」這可不得了,因為兒子不敢吃豆芽菜,他在家時,豆芽菜很少出現在餐桌:外出吃麵時,也一定要請老闆不加蔥、豆芽菜,以免壞了食慾。
我問他:「怎麼回事?」他說:「一碗麵五十元,如果再請老闆省掉豆芽菜,豈不虧大了,我只好勉強吞下去,好歹它也算菜嘛!」
多年來的勸說及威脅利誘,從整碗麵被翻攪得滿目瘡痍,到最後妥協由他去,其實是不符我為母的原則,但也無可奈何。
如今兒子居然因為「太浪費」的理由,接受了他多年來不敢入口的豆芽菜,真是始料未及啊!
【2011/02/09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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